刑事案件:被告人魏某犯诈骗罪,经辩护判缓刑

详细内容

刑事案件:被告人魏某犯诈骗罪,经辩护判缓刑

发布时间:2012-06-24  点击:5085

案情:

   被告人魏某(山东临沂人)3年前在宁波虚构事实,骗取10多个受害人的钱款95000元,后逃离。2011年年底,被告人被抓获。被告人家属委托陈群律师担任辩护人,经浙江海宝律师事务所陈群律师辩护,2012年6月21日,被告人魏某被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被轻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15000元,并于当日释放,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

  

办案小结:

      外地人在宁波犯案一般很难被判缓刑。但经陈群律师的努力,被告人被判缓刑,并获自由。被告人及家属非常感觉陈群律师为其犯罪所做的辩护和成效。

分享到:

联系方式 CONTACT US

陈律师电话:138 1988 4800 (手机-微信,同号)

专业律师团队,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用我们的专业,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邮件:Lawyer0574@126.com

地址:宁波市火车南站·北广场旁 ·维也纳酒店(火车站店)内7楼

浙ICP备09015095号 

请扫二维码
加陈群律师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