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姜某犯盗窃罪被少判6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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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姜某犯盗窃罪被少判6年6个月

发布时间:2012-09-30  点击:5173

姜某犯盗窃罪应判13年,经陈群律师辩护被判6年6个月

 

案情介绍:

 

    被告人姜某因涉嫌盗窃数额特别巨大被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刑事拘留,经镇海检察院审查起诉查明被告人伙同其他五人在2012年春节期间,共同盗窃价值数额达40多万元的轴承产品,数额特别巨大,所盗窃物品均为追回给被害人单位造成4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并建议判处13年以上有期徒刑。

 

委托办案过程:

 

    被告人姜某被抓后,其妻子通过本网站找到了资深宁波刑事律师陈群,要求陈群律师为其老公辩护。陈群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被告人并详细的查阅了整个案卷材料。

    在镇海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陈群提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盗窃数额为40多万元的金额不符合客观实际情况,现有证据表明盗窃数额仅为6到7万元,在公诉机关指控的盗窃数额证据不充分的前提下,应作就低认定的辩护意见。

    经过2012年9月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经过二次开庭审理后,于2012年9月29日下午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充分采纳了宁波刑事律师陈群提出的辩护意见,依法判定被告人盗窃数额为6万5元而不是41万元。并判处被告人姜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

 

办案的法律依据:

    

   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盗窃数额在2万元以下的,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盗窃数额在2万元到10万元之间的,量刑为3年到10年有期徒刑;盗窃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量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办案律师陈群的感受:

   

    本案的被告人如果盗窃数额依旧被定为41万元的话,那么不被告人至少应判处13年以上有期徒刑。正是因为被告人家属,聘请了资深的宁波刑事辩护律师,所以将盗窃数额辩护到只有6万多。被告人姜某的量刑也因此少判了6到7年。

 

    因此聘请律师辩护,应聘请专业的尽心尽责的律师。陈群律师愿意尽心尽责为委托人提供专业的刑事辩护,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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